大學部課程簡介
本系大學部學生必須修讀 128 學分始得畢業,其中 30 學分為學校規定之共同必修,67 學分為本系規定之必修。
大學部課程可分為三大類:基礎語文訓練課程、文學課程、及語言學和應用語言學課程。
◆ 基礎必修:46學分,包含必須選修第二外語 (日語、法語、德語、西語、韓語) 12 學分,且初級&中級需相同。
◆ 核心課程:至少21學分, 核心課程以各類文學、語言學和應用語言學課程為主。
◆ 選修課程:至少10學分,學生可從系上開設之文學、語言學、應用語言學及語言技能等課程,根據自己的興趣選讀。
◆ 其餘選修:21學分,除了系上所公佈之畢業修課規定,學生也可以依自己的興趣修習其他科系或學程課程,
以及其他台灣聯合大學系統 (包含陽明交通大學、中央大學) 或其他學校所開設的課程。
修課規定 Degree Regulations
114學年度、113學年度、112學年度、111學年度、110學年度、109學年度、108學年度、107學年度、106學年度